李方向:恢复插播广告,是挂倒档

11.08.2015  10:53

  早在2011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就下发规定,要求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有爆料称,日前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简称电视协会)上书广电总局,提出“关于加强电视剧市场工作的几点建议”。文中,明确提出“拒绝收视对赌”“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等多项议题,引发业内广泛关注(8月9日《现代快报》)。

  广电总局作出电视剧每集禁播广告的规定,也是经历了“十月怀胎”的艰难,让公众为之欢呼雀跃。现在电视协会向广电总局竟然提出“要求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议题,着实让人大失所希望。因为电视协会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指导方针,遵循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作生产优秀的电视剧节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电视协会提出的恢复插播广告的议题与职能没有任何关系。其实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公众对此也应理解。

  其实电视协会提出的恢复插播广告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一方面,禁止每集插播广告,并没有影响电视台的收入。电视台为应对每集禁插播广告的规定,也采取了积极措施应对,如:预告之前的广告时间加长了;在播电视剧时故意删减片头、片尾加广告等。CTR数据显示,2013年电视媒体广告刊例增长11.3%,其中,央视增长14.7%,省级卫视增长28%。另一方面,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故意删减片头、片尾并不需要广电总局出台意见进行规范。只需要电视剧出售方在出售电视剧时签订协议加一条禁止故意删减片头、片尾就可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不需要劳广电总局的大驾。无非是电视协会想以此来混淆视听来增加恢复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筹码而已。希望广电总局要保持清醒不要被电视协会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假象所迷漫,要坚持每集禁插播广告的定力,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