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村医逐步纳入卫生院编内管理

05.11.2015  18:27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浙江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未来10年内将通过定向培养医学生、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等措施,打造一支素质较高的新型乡村医生队伍。     目前,浙江省共有17242家村卫生室(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近2万名乡村医生,其中,60岁以上乡村医生占23.35%,高中以下学历者占23.4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占43%。乡村医生队伍的能力水平难以满足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等改革需要。     《实施方案》明确,今后的乡村医生来源主要是定向培养医学生,要重点面向基层培养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学专业人才。同时,要通过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将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服务站)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分支服务点,把服务点招聘录用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内管理。新型乡村医生将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实施方案》提出,对边远山区、海岛的村卫生室要适当增加补助。2015年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乡村医生,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也要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吴燕萍 黄庆君 胡玲 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