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勾结他人贪污千万拆迁款 称惹不起领导(图)
在六环拆迁过程中,丰台区怪村中心村党总支书记郭文、沙锅村副村长荣军与评估公司经理相勾结,共贪污国家拆迁款997万余元。
今日上午,被控涉嫌贪污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荣军、郭文及评估公司经理查喜临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受审。
昨天,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检察官向《法制晚报》记者讲述了此案的“离奇侦破过程”。
上午,第一个受审的是丰台区王佐镇沙锅村副村长荣军。
“我是自己去的检察院反贪局。我脑子有毛病,被抢救过两次,好多事都记不清了。”荣军说。对于指控,他表示认可。
检方诉称,荣军于2007年,利用郭文担任丰台区怪村中心村党总支书记,负责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发放西六环路占地拆迁款项的职务便利,利用查喜临提供的虚假《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通过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97万余元。其中,荣军个人非法获利人民币260余万元。
荣军说,案发前有领导找他,让他找郭文,让郭文在报拆迁数时“多报点”。
“拆迁多报数是一件太普通的事了。实际拆迁中,家里有一间房,但是报数的时候多报一两间太常见了。但现在到了法庭上,这事就大了。”荣军说。
“多报数有什么结果你知道吗?”公诉人问。沉默了片刻,荣军抬起头说,“不就是多拿钱吗,谁都知道的。”
庭审现场 拆迁时多报数 村官称“太常见”
不认罪 称惹不起领导才拿钱
法官审理荣军之后,将其带出。上午11点,法官将郭文带入法庭。
此前,郭文已因贪污罪于2012年被判刑9年。当时法院认定,2007年,郭文利用协助丰台区人民政府管理、发放拆迁补偿款项的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骗取380万元拆迁补偿款。案件审理期间,郭文认罪,其亲属退缴380余万元赃款。
判决后,检察院又发现郭文新的贪污事实,遂再次对其提起公诉。
此次检方指控,2007年,郭文利用负责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发放西六环路占地拆迁款项的职务便利,伙同荣军利用查喜临提供的虚假《北京市估价条件登记表》,通过伪造《拆迁款补偿协议》的方式,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617万余元。
据了解,检方指控荣军、郭文和查喜临共同贪污拆迁款997万余元。因为在2012年受审时,郭文已因贪污拆迁款380多万元被判刑,此次检方指控时将这部分金额刨除。
对于指控,郭文表示不认罪。“荣军找过我,我当时就拒绝了。”郭文说,荣军当时找到自己让“多报点核桃树”,镇上有领导也给他打电话这么说。“我还是不同意,镇领导急了问我还想不想当村书记了,我就说想想办法,但最后还是没办成。”
他说,过了几天,这位领导告诉他,评估公司已经多给了1000多万元。后来钱“下来了”,确实多给了1000多万元。
“没办法,我惹不起,就拿了一半的钱。”他说。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