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两村小组长多次向承包商索要好处费

24.03.2014  14:27

吉安县两村小组长官不大胃口不小 多次向承包商索要好处费

总金额24.2万元的工程收好处费3.5万元

    打着为村民修路办好事的旗号,多次向承包商索要好处费。3月21日,记者从吉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获悉,该县北源乡两名村小组长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被刑拘。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抓的两人分别为村小组长刘某章和副组长刘某才。据了解,刘某章系2013年初当选的村小组长,任职才一年。经查,刘某章上任伊始,便招标修环村水泥路。建筑商赵某以28.8万元/公里中标,工程总金额24.2万元。签约时,赵某交纳2万元保证金,约定修路土方工程完工后返回。

    2013年4月,土方工程结束,刘某章没有将2万元保证金返回赵某,而是当好处费据为己有。事隔仅一个月,刘某章又以缺钱花为名,让赵某送给其5000元。2013年8月,赵某从村小组提前结到了6万元工程款。为表谢意,赵某给刘某章、刘某才分别送了5000元。

    今年1月,工程全部完工,赵某从村小组将工程款余款结清后便离开了。刘某章、刘某才见赵某结完账不给好处,竟一直追赶赵某。结果,赵某走得快没被追上。事后,赵某把刘某章、刘某才一共得了3.5万元好处费的事告诉了村小组其他人,结果引起村民公愤。村民一怒之下,向公安机关告发了二人。经侦部门立即展开缜密侦查,很快,刘某章、刘某才便对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刘玮、彭佐军、江南都市报记者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