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良深入新余等地调研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以案释法工作

06.04.2016  10:08
图为会议现场
  •    3月23日至24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肖良先后到奉新、上高、新余等地调研村居(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以案释法工作。

      在调研中,肖良强调,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赣办发【2014】22号)要求,今年要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在村居(社区)全覆盖。各市县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牵头单位,要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充分整合资源,推动各行政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为主体,结合村(居)不同经济、交通等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聘任方式,并确定相应工作职责、服务报酬。要加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确保村居(社区)真正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能力素养培训,着力解决法律顾问队伍人员短缺、能力欠缺的问题。

      肖良指出,建立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任务,中央和省里分别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各地普法办要充分认识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对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确保“七五”普法良好开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征集、编辑一批与百姓工作生活等有关的、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故事,案例的内容、评析要通俗易懂,形式要丰富有趣。同时,要注重利用手机报、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进行发布,加强以案释法制度的有效落地。

       新余市、宜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