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村干部辞职摆宴仍被处分 辞职申请获通过
提出为儿办婚宴50桌未得到批准后,城固县莲花办事处杜家漕村村主任马卫东递交辞职申请,大操大办其子的婚宴42桌,设礼柜收礼金37800元,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的要求。昨日上午,经莲花办事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马卫东村党支部委员,其辞职申请也已被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昨日上午,经杜家漕村党员大会讨论,报莲花街道办事处党委会议批准,给予马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本村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教育、监督不够,且在马卫东发生错误行为过程中制止不力,还批准马卫东占用村内公共场地搭棚办宴,工作失职,没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杜家漕村党支部书记杜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马卫东提出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的申请,昨日上午9时30分,杜家漕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会议应到村民代表24人,实到20人。经讨论,19人同意,1人不同意,通过了马卫东的辞职申请。
此事发生后,城固县要求全县所有党员干部都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全县各级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一系列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中纪委机关报刊文评“村干部辞职摆宴仍被处分”
党员永远都应该是他的“第一身份”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论他担任什么职务,共产党员永远都应该是他的“第一身份”。党风的转变、政风的改善、民风的淳化,既需要“关键少数”的引领,更需要每一位党员的亲力亲为。
日前,一则村主任为给儿子大办婚宴辞职的新闻,引发热议。他为了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选择了辞职,随后顶风办了40多桌酒席。
应当说,靠诚实劳动先富裕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的好一点,群众完全理解。但是,绝不能无节制地讲排场、比阔气,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这样,群众就会觉得他们已经不像共产党员了。因此,“民俗”“面子”“自掏腰包”“礼尚往来”等,都不能成为党员、干部搞奢靡之风的借口,更不能成为违反党规党纪的理由。虽然这位村主任辞职了,但当地纪委还是对其作出了纪律处分,就在于他是党员。
如果作为党员、干部动不动就屈服于民俗,屈尊于面子,屈膝于亲情,老百姓会怎么看?又如何引领社风民风?
共产党员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身份”,为党工作是党员、干部的“第一职责”,为党添彩是党员、干部的“第一义务”,党的纪律是党员干部的“第一约束”。这些都是每名党员、干部须臾不能忘记的。否则,这样那样的脱纲离谱、脱轨越界就会发生,党的纪律和规矩就会找上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