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广发请帖难逃“借宴敛财”之嫌

25.11.2014  12:14

      近日,现代快报接到群众反映,兴化市大垛镇陈卞村村支书陈恒银借孙子举办10岁生日之际,在村里广发请帖,每位吃喜酒的村民至少要出100元红包,村支书有借机收礼之嫌。昨天,记者在当地暗访时,有多位村民反映,与村支书家往来不多,但收到请帖不去不好。接到举报后,市镇两级纪委介入调查,得出初步调查结果,村支书陈恒银违反禁令,未执行大事报告制度。至于是否有借机收礼行为,纪委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11月24日新华网)


      罔顾中央三令五申,公然违反相关规定,大操大办行奢靡之风——作为基层村支书,“底气”从何而来?虽然“是否有借机收礼行为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但从“村上八成人家收到请帖”、“未执行大事报告制度”等新闻报道来看,其难逃给孙子办“十岁生日宴”借机收礼之嫌。这种顶风违纪从一个侧面表明,清除“四风”不能手软,只有“零容忍”才能破除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只有“动真格”才能打掉一些人的“底气”。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中央纪委法规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释义》指出,“婚丧喜庆事宜”,除了包括结婚丧礼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此,对于村支书陈恒银借孙子举办10岁生日之际在村里广发请帖,不仅违反了廉洁自律规定,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相关部门应该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应给予严肃处理。


      作为一名基层村支书,直接面对群众,其一言一行,必须体现应有的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为此,一方面,对村居干部中的党员,可以用党纪来约束;另一方面,虽然村居干部在法理上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而是受村委会组织法、乡规民约等约束,但实际上一些村居干部也在行使公权力、带有公职人员色彩,有的村委会负责人还是乡镇干部担任,对其“严格要求”也是应该的。因为,不少案例则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包括村干部往往就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最终走上腐化堕落和违法犯罪道路的,这说明权力不论大小、不分领域,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


      事实证明,婚丧喜庆事宜往往成为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和不法行为的“高发地带”。因此,要遏制那些见不得光的勾当,光靠党员干部的严格自律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让党员干部的 “”接受阳光的曝晒,如实报告个人“私事”,定期接受组织审视和监督,这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也切合公众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