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驻下村检察室狠抓“四项工作”提升检察室形象

09.10.2013  18:04

今年以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驻下村检察室积极履行职能,主动延伸法律触角,着力做好“四项工作”,服务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好成效。

注重联系群众工作,实现检力下沉。为更好了解乡情民意,检察室干警先后深入辖区7个乡镇办 87个村委走访。并在自愿基础上,聘请了151 名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治安员为检察联络员,将检察触角延伸到村。检察室干警分片包干,每周至少与检察联络员联系一次,每月至少10天到乡镇、村组实地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狠抓宣传预防工作,送法“上门”服务。结合该院开展的“四进两服务”活动,检察室在辖区乡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通过与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集中宣传,深入村组、学校、企业开展“送法入户”活动。今年以来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1500余份、法律宣传单3000余份,走访农村群众300余人次,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185余人次。

狠抓矛盾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访21 起,及时调处、化解重大矛盾纠纷6件。如:某村委几十名村民就荒山承包、政府补贴款等问题与村委干部发生纠纷并多次集体上访。下村检察室主动配合当地纪委深入村组认真调查,化解矛盾。某村委某村小组在干部换届中,因前后任干部矛盾较深,造成工作财务无法交接,下村检察室协同当地政府积极介入,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交接工作顺利完成,化解了矛盾隐患。

狠抓线索收集工作,服务办案工作。在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化解社会矛盾等项工作的同时,注重收集和梳理案件线索,收集线索 8 件。如下村检察室在某村委初查一线索,在查阅财务帐时,发现一村委干部挪用公款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