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无证开农机致人伤 司机车主均被判担责
15.11.2013 17:53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日前,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帮工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两被告对原告负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9月27日23时许,河南省禹州市褚河镇元木村的杨亚非和杨学志为同村村民刘国奇家耕地。杨亚非驾驶拖拉机工作一段时间后,躺在旁边地里休息,杨学志独自驾驶刘国奇家的拖拉机作业,不慎将正在田间熟睡的杨亚非轧伤,切杆机将其右腿切断绞碎,杨学志作为直接肇事者,分数次赔偿杨亚非13500元;刘国奇作为拖拉机的实际所有人,赔偿杨亚非12800元,由于后续治疗还需大量资金,二人拒绝赔偿。
由于杨亚非已无力继续支付高昂的医疗费,故一纸诉状,将杨学志和刘国奇告上法庭。由于被告杨学志开拖拉机系无证驾驶,愿意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但被告刘国奇却以此事故与自己没有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原告。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杨亚非、被告杨学志均系为被告刘国奇无偿提供劳务,双方已形成了帮工关系。被告刘国奇作为帮工的受益人,且明知原告杨亚非和被告杨学志均没有驾驶证,仍让二人驾驶拖拉机为自家耕地,应当对原告杨亚非在为其帮工过程中受到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杨学志、刘国奇赔偿原告杨亚非治疗费、误工费及家人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63797.16元,二被告互负连带责任。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
15.11.2013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