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规 大国策——控制社会性别平等的靖安经验 

18.11.2014  16:47

在靖安,33个村子已经启动了修订《村规民约》工作,占全县村总数的44%。

女孩信息入家谱”、“男到女方入户享受当地村民同等待遇”等新修订的村规,如同重磅炸弹,冲击了村民的思想。

作为“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的试点县,近年来,靖安县的婚丧嫁娶的模式在逐步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下降,“生男生女都一样”,一场生育观念的变化在靖安发生。

一场热闹的妇女讨论会

11月12日上午,靖安县水口乡水口村村民居委会内,一场妇女讨论会正在举行。

现在女孩也能写入族谱了,谁不让就是违反村规。” 村民邱迎春是个纯女户,生有2个女儿,去年水口村的《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后,她觉得腰板子更直了。

妇女地位提高了,身边的女干部越来越多!”计生专干邱丽认为,村规规定“女性入选村两委、小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能低于30%”保障了女性的地位。

水口村的6名妇女代表和来自“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的两位专家,聊起了《村规民约》修订后村里的变化。当天下午,4位项目专家还走进村民家中,进行了单独的深入调研,他们此行的目的是评估靖安县修订《村规民约》促进性别平衡的效果。

“《村规民约》的修订,涉及村里的资源分配、妇女的利益保障等方面,利益平等了,男女平等的观念自然深入人心。”该项目的专家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教授李慧英认为:“近年来,国家出重拳打击‘两非’,加大力度关爱女孩,通过修订《村规民约》,能从根本上控制社会性别平等,让村民体会到生男生女都一样。

八易其稿制定范本

在水口村的农宿文化广场、党部公示栏等处,修订而成的《村规民约》在显眼处张贴着。

据水口村总党支部书记郭昌宜介绍,以前的《村规民约》不到20条,而且大都是简单、含糊的条例,操作性很差,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分为“行为规范”、“村民待遇”、“资源利用”、“计划生育”、“民俗改革”、“执行修订”,共三十九条。“村规是村民最直接接触到的,现在的村规内容具体,我们做工作更好做了。

谈起这个“更好用”的《村规民约》,其修订过程并不容易。作为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省内唯一的试点县,“从何做”和“怎么做”都需要探索,从村规上改变生育观念,靖安县认准了着力点,成立了县项目活动领导小组,从村民资格认定、资源分配、村民管理等方面,开始起草《村规民约》的草案,并一次次征求各方意见。

就这样,经过8次推倒、修改,半年时间之后,县项目办人员设计了《村规民约(草案)》,发放给各个乡村,乡村再结合自己的情况,经过修订、征求意见,形成各自的《村规民约》。

在修订村规的过程中,群众的思想被搅动起来了,村民待遇和民俗改革的话题特别引人关注。“我们充分保障女性村民的发言权,每次讨论的女性代表比例都在45%以上,女性有了发言权,男女平等的观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靖安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郑清明说道。

一套经验值得推广

目前,靖安县有33个村启动了修订《村规民约》工作,占全县村总数的44%,从婚嫁模式的变化、女性地位的提高,到创业巾帼的涌现,靖安的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现任靖安县璪都镇茶子山村村主任助理的张静,四川人,是一名“外来户”,2001年与该村村民蒋兴梅结婚后,就一直居住在这里,200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参与了“党建城乡一体化”试点。“我们属于上门女婿,会受到许多压力,现在村规讲得很清楚,男到女方家结婚落户常住的,与村民同等对待,同样可以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我们干事也有底气。”张静的例子不是个例,近三年,靖安县男到女家落户居住的共有20余户。

思维观念改变了,计生工作就更好开展了。”靖安县人口计生委主任茅义娇跟记者介绍,近年来靖安县的出生性别比持续下降。

对于靖安县修订《村规民约》促进性别平衡的效果,社会性别平等项目的专家们评价非常高,他们认为计划生育国策很好地与习俗相结合,“控制社会性别平等体现出了很好的效果,靖安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 李慧英说:“县里提供示范样本是工作的亮点,在科学系统地给予意见指导时,又不剥夺各个乡村结合自身情况的权利。”(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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