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村道路直通局长祖坟终究难以避嫌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三河村,于2008年修建了一条约2000米长的村村通水泥路,此路直通罗山县交通局长杨玉国家祖坟,被当地村民戏称“上坟路”。罗山县交通局办公室杨主任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此路段确有十几座坟,其中也包括局长杨玉国杨姓祖坟在内。(10月14日《法治晚报》)
我国全面实施村村通道路工程,主要是为了服务新农村建设,最终方便群众安全快捷出行,这无疑是一项深受群众信赖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然而,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高店乡三河村的一条村村通水泥路,似乎并未获得当地村民的好口碑。因该路段直通交通局长家祖坟,进而招致群众不满和社会舆论非议。虽然官方及时表态,意图澄清事实,但终究还是难以避嫌。
按照官方的解释,这条村道路附近原本有多座坟茔,而局长家祖坟正好包含在内。也就是说,此路连接的并不是一座孤坟,至少还方便了其他群众前去孝敬先祖,那便算不上局长的“专利权”了,更不存在资源浪费的情况。以此推理,村民口中所谓的“上坟路”,或许只是机缘巧合而已,其中并无“人情掺加”的成分。话虽如此,要消除人们心中的疑虑,进一步证明该村道路的确与个人权利无关,如果仅凭事出巧合、群众误会等说辞,未免又太过简单,或者有点敷衍的味道,恐怕不会让人心服口服。
其实,在村民的议论中,这条村道路还真有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此路位于荒村地带,也是一条断头路,周边住户较少,即便在公路尽头百米开外难得有几户人家,也是常年大门紧锁,门庭凋零。另外,和其它村道路相比,此路更加宽阔、更加平整,工程质量自然也要高出许多。上述情形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既然这条路的实用功能并不多,就应该把惠民政策用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而当地却一意孤行,宁愿花大力气,修出如此高规格的村道路来,民意怎会支持?撇开局长祖坟不谈,如果此路仅为方便少数群众上坟而设的“绿色”通道,那么很明显,这既违背了国家政策的初衷,也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符合,自然难以规避浪费资源一说。
“上坟路”既成事实,也有人为局长鸣不平,认为村道路直通局长祖坟,并非局长的主动授意,与巧立名目、挪用公款无关,更谈不上权利腐败。如此说来,便只能怪当地基层干部“想得周到”,一心要为领导排忧解难,无意让局长躺着中枪了?但仔细想想,事情恐怕还没那么简单,这条村道路的资金来源不是村民自筹,而是获益于“村村通”的政策扶持。按照相关规定,像这样的项目规划,首先是需要层层申报的,当地交通部门也要到现场实地考察,作出可行性分析之后方能批准实施。这条村道路从申请到核准的整个过程,要说局长完全不知情,那也应当算作失职吧!否则,就只能理解为局长故意需私舞弊,有意要接纳基层的一片“忠心耿耿”了。
不论怎么说,这条村道路未能发挥应有的功能,成为名副其实的“上坟路”一点不假。既然惠民工程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背道而驰,国家的钱也总算是没有花在点子上。于公于私,坐镇一方的交通局长总不可能说与自己毫不相干、而成为事实的“局外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