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彪:杜绝人情执法不能止于“交流轮岗”

15.04.2015  11:45

  为预防腐败、杜绝人情执法,北京市朝阳区将城管系统335人转任交流到区内其他城管支队,总人数为该区城管系统人员的32%。截至目前,第一批302人已于4月10日全部到岗报到。如此大规模的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交流轮岗,在区县城管系统中尚属首次。(4月14日《新京报》)

  不可否认,城管队员在一个地方呆的时间长了,容易形成“自留地”,产生不正之风,甚至滋生腐败。为其更换一个环境,避免人情执法,“交流轮岗”确有必要。

  一方面,“交流轮岗”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清除城管队员以往累积的人情沉疴,使其摆脱各种“关系网”的束缚,能在全新的环境中放开手脚、不受干扰地认真执法。

  另一方面,“交流轮岗”有助于提升城管队员的综合素质。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换个环境,可以激发其新的干劲,展现其新的精神风貌。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要真正杜绝城管队员人情执法,从根本预防腐败的滋生,还不能止于“交流轮岗”。

  这是因为,导致人情执法不仅仅在于城管执法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还在于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城管执法人员思想素养不高,廉政意识不强,即使把他们换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也会利用其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卖面子”,从而挣得人情利益。显然,如果不能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管,想必也很难捆住其贪腐的“手脚”。

  又如,来自“上面”的压力也会使城管人员在违法行为面前不能“一碗水端平”。按说城管在执法中应当硬气一点,对方方面面的说情敢于拒绝,但在现实中却往往顶不住“上面”的一声招呼,最终导致法治的天平失衡,不再“唯法至上”,而是“唯情至上”了。可见,如果仅仅满足于对一线城管执法人员交流轮岗,不能从“上面”抓起严起,树立好的导向,人情执法也是很难绝迹的。

  总之,交流轮岗对避免人情执法具有积极意义,但其促廉效果不宜高估。笔者认为,根本之计在于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公开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有效遏制人情执法、防范腐败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