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出“金融改革30条” 已提交民营银行试点申请

26.02.2014  00:25

  今视网2月25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江西省设立民间资本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计划已经得到政府层面的支持。25日,江西省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我省积极推进组建民营银行,已有4家银行名称获得工商总局预核准,力争江西纳入民营银行试点范围,有1-2家成功申报。同时,力争在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金融“国十条”颁布后 全国掀起民企办银行热潮

  201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0条关于金融改革的举措(简称金融“国十条”),其中的第9条指出,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此后,全国的民营企业掀起了申办银行的热潮。有媒体报道,截至今年1月22日,有近94家民营银行名称获得预核准。苏宁、复星集团、美的等多家民营企业均曾公开表态已递交申请。

  目前,我国的银行大致包括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地方城市银行等几类,这些银行要么有政府背景,要么被几家大企业控股。而民营银行的设立,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打开了通道。一直以来,融资成本高企等因素束缚了民间企业发展的脚步,不少民间资本主希望通过进入金融领域打通资金链条,解决融资困扰。与此同时,民营企业获得银行业务资质,可以整合实体产业与金融资本,实现整个产业链条资金运转,甚至期待“企业+钱庄”模式。

   江西推出“金融改革30条” 已有4家银行名称获预核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时指出,拟在部分省市试点设立民营银行。

  近日,有媒体报道指出,民营银行将在2014年试点先行,市场上普遍预计,首批牌照有望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后发放。

  25日,江西省政府金融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简称“金融30条”),其中就指出,我省已向银监会提交开展民营银行试点申请,恳请纳入试点省范围。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福林指出,我省将在正式向省政府申请主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企业中,遴选具有较高行业地位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纯民营企业作为主发起人,整合全省各地最具实力和代表性的近百家民营企业参与组建。

  同时,刘福林还介绍,我省已有赣商银行、商联银行、裕民银行、环鄱银行等4家银行名称获得工商总局预核准。“此项工作在国家尚未正式出台实施细则的情况下,操作上还存在一定难度,但我们将密切关注国家动态,积极推进组建民营银行,力争我省纳入民营银行试点范围,有1-2家成功申报。”刘福林说。

   力争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此外,我省“金融30条”还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省内大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或参与组建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力争2018年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设立社区支行、小微支行。积极稳妥推进小额信贷公司试点,支持在重点或大型乡镇设立专业支农小额信贷公司,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信贷公司增资扩股,探索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范围、改制为村镇银行。有序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探索发展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