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9条措施发展电子商务 电商企业最高可享300万元奖补

16.10.2015  12:00
  10月15日,省商务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意见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记者从会上获悉,19条措施中涉及财政资金奖补就有12条,相关企业最高可享受300万元的奖补。

  省商务厅厅长王水平认为,《若干措施》聚焦全省电子商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举措,并突出操作可行和政策创新。例如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年度考核体系,支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海外物流枢纽中心,补贴乡村快递等。

  《若干措施》19条涵盖了五大亮点:

  完善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包括支持电商企业融资、推动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解决物流配送车辆城区通行问题、完善农村地区快递物流网络、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服务、支持建设电商孵化中心、培育电商实际操作人才等8条措施。

  引导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包括支持建设网上江西特色专区、鼓励企业拓展线上销售、培育省产品电商品牌、建设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引进电商龙头企业等5条措施。比如,对体现我省产业特色优势的垂直电商平台,在行业内占全国第1位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行业内占全国第2位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在行业内占全国第3位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等等。

  推动农村电商发展。包括构建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农产品电商品牌等2条措施。

  推进电商示范体系建设。包括支持国家级电商示范单位创建,推进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

  优化政策环境。包括加大对电商资金扶持力度,鼓励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发展电商,将电子商务纳入市县政府综合考核等3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