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财政局出台50条措施支持工业发展

17.03.2016  12:01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委、市政府“主攻 工业 、三年翻番”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市 工业 经济加快发展,市 财政 局制定并争取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 财政 支持工业发展50条政策 措施 》。

(网络配图)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主攻工业、三年翻番”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加快发展,市财政局制定并争取市政府出台了《赣州市财政支持工业发展50条政策 措施 》,分别就创新支持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培育壮大企业等十三个方面提出了50条具体政策措施。

措施》提出,市财政将积极筹资10亿元设立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今后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也要作为园区发展引导基金,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工业发展。积极鼓励培育产业投资基金,对县(市、区)2015年起新注册成立的基金管理机构(企业),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市级实得部分,,2015年至2017年全额返还给所在县(市、区),用于培育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债券资金支持力度,新增债券资金向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鼓励企业发展上台阶,对年纳税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在市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工业技改扶持资金,优选一批投资额大、设备先进的主导产业项目,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扶持。

同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企业增产增效、挂牌上市和优质工业项目建设进行补助,对企业技术升级、产品研发、设备引进以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给予财政支持。为积极完善配套设施,财政将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并鼓励企业建设廉租房和入驻孵化基地。

此外,《措施》明确了财政帮扶企业融资解困、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市财政局将大力推进信贷通投放,力争每年发放信贷通贷款97亿元以上;降低担保门槛,创新反担保方式,增强融资担保能力,安排80亿元担保规模,优先为工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乱评比、乱收费、乱罚款及各种摊派行为。(朱逸康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