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网友致省委书记强卫26条留言获回应

26.02.2014  10:22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刘子溪)昨日,江西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强卫的26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一位司机师傅留言,反映袁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距离袁州区政服务大厅几十公里的路程,办理道路运输证十分不便。

  对此,袁州区委作出公开回复,称为解决道路运输证办理环节过多问题,袁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运输企业代表座谈会和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会,并根据代表反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出台了一系列改进措施,简化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流程。2013年底,袁州区交通部门已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整合,将货运、维修、安全等科室组成综合部门,并计划将该综合部门统一搬迁到宜春综合检测站合署办公,但由于宜春综合检测站办公场所紧缺,无法腾出多余办公场所而一时耽搁。目前经协调,该综合部门已于2014年2月7日正式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业主办理道路运输证等业务不再需要在两个地方来回跑了。同时,该区将出台有关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年审、年检等办证流程,进一步方便广大运输企业办理相关业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我们是宜春市袁州区从事运输的人,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到袁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办理道路运输证等业务,要在运管所跟区行政服务大厅来回跑几趟,往返路程60多公里,本来完全可以一次在一个地方办理的业务,非得让我们在两个地方来回几趟几十公里的跑,而且还很麻烦。我们企业联名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多次向袁州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区投诉中心投诉都无结果,现在国家在处处方便民生,为老百姓办实事,为何袁州区运管所就不能为我们企业,业户着想,置国家政策不理,不但不便民,反而累民,我们很无奈,恳请我们的书记解决。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收悉您的留言后,袁州区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调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有营运车辆在办理新车上户、年审转籍过户,必须由运管所开具车辆检测送检单到检测站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到运管所办理相关手续。经查,近年来宜春综合性能检测站连续两次搬迁,目前位于城郊工业园内,距市区较远,确实给业主办证带来不便。为解决道路运输证办理环节过多问题,袁州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运输企业代表座谈会和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会,并根据代表反馈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出台了一系列改进措施,简化了部分行政审批业务流程。2013年底,袁州区交通部门已对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整合,将货运、维修、安全等科室组成综合部门,并计划将该综合部门统一搬迁到宜春综合检测站合署办公,但由于宜春综合检测站办公场所紧缺,无法腾出多余办公场所而一时耽搁。目前经协调,该综合部门已于2014年2月7日正式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业主办理道路运输证等业务不再需要在两个地方来回跑了。同时,该区将出台有关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年审、年检等办证流程,进一步方便广大运输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中共袁州区委

  【网民留言】

  地处萍乡市莲花县闪石乡的石城洞,早在五百年前就被开发为风景名胜区。此溶洞有20多个奇观,被誉为“天下之美皆在此”。明朝大地理学家徐霞客曾造访该洞,并留有文字。几百年来是周边几个县群众观光的好处所。但是,五年前该县一大水泥生产公司未经省市有关部门批准,就在该县政府列为保护的风景名胜区内大办采石场,已严重破坏石城洞内的景观。群众看在眼里,痛在心中。多次向县、市、省的领导反映,都置之不理。贵阳市和龙虎山的旅游开发公司先后来此洞考查,都因采石场的原因而打马回府。据采石场会计说,该场亏了200多万元。希望强书记亲自过问,尽快关闭采石场,保护石城洞!石城洞周边的村民再次向省委领导跪求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及时核查办理。经调查,您所反映采石场是莲花县闪石精粉厂采石场,始建于2005年9月,主要开采水泥用石灰岩,该采石场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齐全。2012年12月,县国土局委托萍乡市地产公司矿产地质测绘院对闪石精粉厂采石场现状进行全面检测,认定该采石场没有超深越界开采现象。该采石场于2011年起施行中深孔爆破作业(中深孔爆破作业是国家安监总局强制推行的爆破工艺),对矿区周边不具破坏性。石城洞与该采石场的中心位置相距约430米,经实地察看,没有看到石城洞被开发的迹象,也没有看到洞体和景观被采石场破坏的现象。我县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加强对采石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其在核定的采矿范围内开采,并切实改进爆破方式,尽量减少作业时对当地村民生活环境方面的影响。另外,石城洞未曾列为政府认定的风景名胜区,莲花县也曾对石城洞开发进行包装,想作为县里的一个旅游项目进行招商,但一直没有客商前来洽谈该项目。该洞一直以来没有进行开发,莲花县旅游局也未划定保护区范围。据调查,近几年来也没有外地投资商来我县商洽石城洞旅游开发事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中共莲花县委

  【网民留言】

  江西永方电源公司污染环境,水环境土环境空气环境污染,凌晨偷偷排放有毒有害的铅尘铅粉铅酸毒气,我家离永方电源公司81米,永方铅酸蓄电池公司买通抚州环保局通过环评手续,人间蒸发了500米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排放剧毒铅酸导致我孙儿铅中毒,血铅超标,麻烦尊敬的领导做主,我家离污染源只有81米,6年来永方电源公司却通过了环评手续,麻烦领导调查,让我家和村民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拯救我们的身体和生命,孙儿是我家的希望,也是民族的未来,铅中毒毁了我孙子一生,我就在环保部的石碑上,谢谢领导,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抚州高新区工作的关心。针对您所反映的4个问题,市高新区派出专门调查组,逐一进行了调查处理。1.关于永方电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据查,该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铅酸电池及电池极板的企业。2008年12月,取得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2年8月通过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自企业投产来,环保部门就将其列为重点环保监管对象。经市环境监测站多次监测,企业在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情况下,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能做到达标排放。2.关于永方电源公司凌晨故意偷排行为的问题。调查组从1月中下旬开始,集中一周的时间对企业采取突击监察、集中蹲点的方式,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未发现有凌晨故意偷排行为。3.关于您孙子铅中毒、血铅超标的问题。希望您能够提供一份您孙子的正式血铅检测报告,我们将以此为依据,作出相应的安排。4.关于其房屋安全防护距离的问题。市环保局环评批复中明确了永方电源的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卫生防护距离系指生产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经实地勘查,您的房屋位于园纵五路南延伸段旁,不在永方电源周边40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之内。但你2013年9月在园纵五路以西、纬二路以南的十字交叉口搭建的50平方米餐饮简易棚,离永方电源大约100米,属于违章建筑,希望能够自行拆除。高新区党工委

  【网民留言】

  强卫书记您好!请问我们省单独子女生育二胎的政策什么时候出台,如省里出台了政策,市县还会出台什么贯彻意见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我省于2014年1月18日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1月16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完成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法定程序,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于1月18日起正式实施单独两孩。市县将根据我省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具体贯彻意见请咨询市县人口计生委。我委将指导各地进一步优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感谢您对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江西省卫生计生委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江西省南康市东山街道办坪岭村高山下四组何平生,我有一事相求:2004年开始征地拆迁,政府征用的良田高价卖给了开发商建别墅(卡洛岛),我是2008年签订拆迁协议,至今6年多了没能建房,现卡洛岛别墅已买完了,而安置我的地方到现在都还没有征下来。遥遥无期,我要求当地政府另行调整安置点,安置到南山大道安置点,随着物价上涨,适当补偿我的经济损失,请求书记为我做主,早日建房,让我一家安居乐业。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收悉您的留言后,南康市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有关方面认真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的征地拆迁项目为南康市宏龙收储项目,2009年12月9日,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与您协商签订了拆迁协议。您选择安置在工业大道安置点和光明安置点,其中工业大道安置点安置宅基地126㎡,安置位置为A栋-11号,光明安置点安置160㎡,安置位置为B5栋1-2号,当时抽签定安置点位置时已经公证处现场公证。目前,您已经在工业大道安置点建设7层房屋,您和您的家人也已经入住,并将剩余房屋出租;光明安置点二期B1-B6仍在建设中,目前尚未交付,但根据拆迁协议,南康市每月按建筑面积2元/㎡的标准按时给您发放了过渡费。下一步,南康市将加快光明安置点的建设进度,争取早日交付。在这之前,南康市将确保每月按建筑面积2元/㎡的标准发放过渡费给您。感谢您对南康市城建事业的关心支持,今后若遇到类似问题,您可随时到南康市东山街道办反映。谢谢!联系人:南康市东山街道办副主任肖诗龙(13970120301)。中共南康市委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宜春市上高县翰堂镇有源村人。我村因企业采矿震损房屋260多间。有的成了危房。空气污染严重,请您救救全村百姓。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收悉您的留言后,上高县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调查处理。经查,您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事件发生原因是村里两家矿业公司志诚矿业和富源矿业矿山爆破时导致部分房屋受损。事件发生后,上高县委常委、副县长胡宝成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乡村组干部、企业、群众代表召开会议,商讨确定了7项处理措施:①在此次事情没有协调处理之前,矿业公司一律停产整顿;②企业要积极主动配合翰堂镇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③群众受损的房屋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协商赔偿,如协商不成,可由群众自主进行司法鉴定进行补偿,鉴定费用由企业负担;④矿山对所租用的土地及修路、堆料占用的土地要按实际情况和约定进行补偿到位;⑤对今后的补偿和承诺重新明确、约束;⑥企业在今后的生产中要严格按照环保要求生产,降低粉尘污染;⑦要严格按照爆破要求作业,严厉打击违法爆破,公安机关将不定期检查,并欢迎群众监督和举报。上高县环保局、安监局已分别下达了企业整改通知书。目前,各项措施有序推进,得到了很好的落实。1、关于房屋受损补偿。经协商,每幢一层的主房补偿1000元,二层的房屋补偿1800元,三层及三层以上的房屋补偿2500元。如有群众认为房屋受损太重,补偿过低,可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的,可由房主请中介机构鉴定,补偿费用由企业负担。此次补偿共涉及房屋297幢,目前已补偿房屋275幢,发放率达到92.5%,共发放补偿金额483700元。其余22幢房屋中,有13幢房主不在家,待其回家后发放;有9幢没有签字领取,上高县将协助村民联系房屋中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做好思想解释工作。2、关于矿山租赁费及粉尘污染补偿费。经协商,志诚矿业每年42万元,富源矿业每年24.6万元。从2014年起,三年内如宽度增加,按1500元/米增加计收,如宽度减少租赁费不减,三年后按实际测量计收。1月14日,已签订好补充协议。1月25日,两家企业共66.6万元已到位。3、关于企业占用的土地补偿。已全部按原约定补偿到位,今后每年的补偿按约定准时发放。4、关于爆破、环保及公路桥梁。严格按照新做出的爆破设计执行;环保除尘洒水设备要安装到位;通村公路及桥梁如有损坏,企业负责维护维修。5、关于自然村财务。在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下,每年及时公开集体经济收支情况,补偿的66.6万元中除村上交水电费、新农合费、少量集体备用资金外,其余大部分资金分配到村民个人手中。上高县委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强书记你好,我是高安杨圩镇湖背大队的,我们村水污染相当严重地下水不能喝了,现在我们村的人大约都在卖矿泉水喝作饭洗澡,请书记大人在百忙之中过来我们村看一下。不要只关心经济问题也要关心一下老百姓健康问题,我们村二千多人口出了问题就大事不好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收悉您的留言后,高安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调查处理。经查,湖背村水污染问题确实存在,目前该村地表水已不能饮用,绝大多数村民购买桶装矿泉水作为日常饮用水(洗菜、洗衣服、洗澡等还是在用井水)。造成这一污染的主要原因是村民养猪污染。为依法治理养殖污染,高安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3月作出决定,对2010年3月份以后新改扩建猪场一律实行强制拆除,做到了发现一起拆除一起。湖背村自2009年以来,没有一家新改扩建猪场。自2012年起,杨圩镇党委政府就湖背村养殖污染问题出台了分步治理方案,即:对治污条件成熟的,采取沼气厌养发酵和舍外发酵床等模式治理;积极引导自行关闭;对村庄内污染严重的,寻求上级政策和法律支持采取强制拆除等方案。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和镇领导多次在该村进行实地调研,并现场指导治污工作,在尝试沼气厌氧发酵模式效果不理想的前提下,又在该村推进舍外发酵床模式,现虽有3户正在实施,但由于积重难返,地表水较浅,村民自身不愿接受改造等因素,该村养殖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高安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非常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将把地表水污染问题作为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需要解决的第一问题,拟在近期内出台饮用水源和饮用地表水保护的相关政策,并提请高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全市村庄(居民区)内的猪场实行强制拆除,并出台相关倾斜奖励政策,对村庄(居民区)外的猪场鼓励其关停、转产或拆除。杨圩镇党委政府已与中国水务集团高安分公司沟通,商讨了安装自来水的方案,拟在向上争取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由市、镇、村和公司共同出资,力争1年左右的时间,为湖背村安装自来水,解决群众饮用水安全问题,目前方案正在论证中。中共高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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