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税局出台18条税收意见助江西发展升级

07.08.2014  17:37

人民网南昌8月7日电 (记者秦海峰)近日,江西省国税局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江西省发展升级的税收意见》,出台18条税收举措,贯彻落实江西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助力江西发展升级。

意见》明确,在促进区域发展方面,完善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建设长江经济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推进昌九一体化、支持赣西赣东北转型升级等重大区域发展政策税收意见,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促进区域发展的税收措施。在促进企业转型方面,《意见》规定,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则按其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取得或转让的债务、股权、资产可以按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在促进创新升级方面,简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江西省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或在江西省投资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企业,直接颁发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在促进扩大开放方面,对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货物,经核准可以先凭电子信息审核办理免抵退税;对境外投资办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对外承包工程作业或输出劳务,在境内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就境外缴纳的所得税进行抵免。此外,《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促进农业生产、促进困难帮扶等具体措施。

意见》还规定,要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释放政策红利。落实税制改革任务,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完善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重复征税,减轻税收负担,推动二、三产业发展升级。规范涉税行政审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公布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简并报表、简化流程、减轻负担。严格控制进户执法,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落实江西省直管县改革措施,建立与试点地区经济社会管理相匹配的税收管理机制。加快综合治税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积极推进建立由政府主导、税务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的税收保障机制,形成社会综合治税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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