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书记强卫回复24条网友留言

27.05.2014  16:08

强卫同志简历 | 给江西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5月27日电(吴昊)26日,江西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24条留言作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公车私用现象依然严重存在,除太过显眼的娱乐消费场所不敢使用公车,其他一切公车私用行为照旧,上下班代步、双休日开公车回家,上班开公车办么事等等,请问,这么公开普遍的行为为什么就没有领导、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加以严管呢?真要认真对待这项工作还不是很容易的事吗?为什么就不作为呢?恐怕这里面的道理大家都心知肚明吧,建议:在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实施方案出台前,对还用公车代步上下班的、双休日开公车回家的给予撤职处分(现在各个部门办公场地都装了监控的,开车出门就查得到的),看看还有谁对中央的规定视而不见,谁还舍的因小失大丢好不容易到手的官帽。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正如你建议里所提到的,现在确实还存在公车私用的现象。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是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深化公车改革。目前省里正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加快制定公务用车等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一些地区如新余已经率先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由于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之前,为遏制公车私用,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督查。对领导干部配备公务用车开展督查,对不符合规定配备公车的,一律取消收回。同时,在娱乐消费场所、风景旅游区、学校周边等重点地方进行明查暗访。二是严格管理。节假日期间,除应急和执法用车外,所有公务用车一律入库封存集中“度假”,车钥匙上交、统一保管。三是惩治曝光。对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一经查实,立即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媒体进行点名通报,形成强大震慑。 亲爱的网友,如果你在生活中发现了公车私用的线索,欢迎你向当地纪检机关举报。 省委督查室

【网民留言】

希望江西能尽快落实同工同酬让劳务派遣工真正得到公平的待遇!让劳务派遣工活的有尊严能更有激情的将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劳务派遣用工作为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的补充形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为贯彻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该规定明确,“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因此,《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是规范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然而,《劳动法》对工资分配的原则早有明确规定,即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因此,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网民留言】

为什么江西不再有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考选调生的政策?而只有从大学村官中遴选,这让应届毕业生回去的心多少有点。。。。

答复意见:

尊敬的人民网网友: 您好!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以下简称“选调生”工作),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及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实施主体不同,选调生可以分为省里选拔的选调生、市里选拔的选调生、县里选拔的选调生。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一直高度重视选调生工作。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前,省委组织部每年均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调了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公务员法实施以后,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选调生的选拔工作,我省要求各设区市在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中相继开展选拔录用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称“选录生”工作)。同时,省委组织部还专门组织了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选调生工作。应该说,我省选调生工作一直在开展,而且在不同层面、不同人员类型中开展。当前,省委组织部正在总结历年来的选调生工作经验,加大调研力度,完善相关政策。 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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