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扎31条胎泄愤 被诉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08.10.2013  17:05

    速运公司司机赵某称不满被扣工资,酒后连扎公司21辆运货车31条车胎泄愤。近日,他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42岁的赵某是顺义区人,曾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寻衅滋事被两次行政拘留,案发前是北京一家速运公司的司机。

    2013年6月1日晚,赵某和朋友吃饭喝酒后回到家,因为睡不着,便骑着摩托车遛弯。他说,公司订的规章制度不合理,经常让他加班还不合情理地扣发工资,便产生了报复的想法。他骑车到公司,看到停车场有不少运货的车辆,便想砸车玻璃泄愤,但未找到工具。他随后打开摩托车后备厢找出一把钢锉,就用钢锉连续扎毁21辆汽车的31条轮胎,并留了一张辱骂公司的纸条。

    事后,赵某跑到亲戚家躲避,后因害怕到公司主动赔偿了损失,并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汽车轮胎损坏更新价值共计1.5万余元。

    法庭上,赵某称自己特别后悔。检方认为,赵某出于泄愤报复的目的,毁坏运营工具,破坏生产经营,应当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赵某自首,已退赔全部损失,获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