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出台20条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意见

12.07.2016  21:39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部署,全力服务江西经济健康发展,江西省工商局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了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20条实施意见。

        该20条实施意见具体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对于国务院、省政府调整或确认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的,一律不再作为工商注册登记前置条件;继续做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同步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物流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使用省内总部取得的资质证书;全面推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和自助服务登记,逐步在行政服心设立自助服务区;着力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全面推行“双告知”制度;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序推进年检改年报,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年报公示的法定义务;运用信息技术提升网络交易监管服务效能,通过大数据整合,为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优化网络交易环境,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开展重点领域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开展以“你创业我铺路、你发展我服务”为内容的江西名特优品牌与省级媒体广告创意策划对接活动,推动广告市场健康发展;制定使用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文书和案管系统;开展行政指导,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开展股权出质登记,指导企业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商标品牌培育,积极探索协会组织、商标品牌、产业发展一体化新组织模式;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打造创业综合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