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同命不同价”打了见义勇为的脸

30.09.2015  15:30

  工友不慎落水,河南小伙和另外一名东北工友一起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但最终两人都没能上岸。事发后,起初无人问津。后来,当地信访部门介入后,施工方才出面协商补偿事宜。但施工方律师的说法,令死者家属心寒,东北小伙因是城市户口可补偿40万,而河南小伙因是农村户口仅能补偿19万。(大河报,9月28日)

  都说人的生命是平等的,见义勇为更是一种高贵的品德。当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他们义无反顾,挺身而出,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正是他们的存在,才让我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与正气,才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担当与责任。

  见义勇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那个生死存亡的时刻,也许很多人会退缩,但见义勇为者却挺身而出,那一刻,他们没有犹豫,更没有考虑到自己是城市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更没有想到想通过此举获得名誉和奖励。

  但是,但一个正常的社会,面对见义勇为者的付出,即使是站在鼓励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角度,事后的精神激励和物质表彰,都不能缺位,这已经是全社会一个基本的共识。

  见义勇为不该分出三六九等,这样不仅伤害了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的感情,也有损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对于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也并无裨益。同是舍己救人,同是义无反顾,但却同命不同价,两者相差竟高达20万。这样的社会导向难道是在提醒见义勇为者在救人的时候三思?在鼓励城市户口救人,农村户口退缩么?很显然,这样的想法和做法都是不对的。

  最后,不要让户籍成为阻碍见义勇为的拦路虎。有关部门要统一见义勇为的评判标准,对见义勇为者享受救济的权利予以法律保护,使之制度化、常规化,避免出现“同命不同价”的打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