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房叔”张新受贿1.24亿元一审被判死缓

16.09.2014  20:04

9月16日下午,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三宗罪,张新被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张新共受贿超过1.24亿元,贪污1000多万,并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巨额损失。(记者 赵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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