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国企公务支出列负面清单 明确不准签单挂账

09.03.2015  22:50

  中新网杭州3月9日电(陈丽莎 季轩)据杭州廉政网消息,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出台《杭州市萧山区国有企业公务支出若干禁止性规定》。这是萧山首次出台专门针对国有企业公务支出的规定。

  《规定》明确了萧山区国有企业在业务接待、公车管理、因公出国(境)及国内考察、职工福利费等五个方面的26条禁止性规定。其中:在业务接待上,明确费用不准签单、挂账累计结算,执行“一次一结”、“一事一结”;在公车管理上,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出租、出借车辆;在公出国(境)及国内考察上,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在职工福利上,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先后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管理,反对“四风”,压缩公款消费。

  上级文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支出有严格规定,但国有企业在执行中的边界却不够清晰,有的文件只规定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有的文件则对国有企业没有明确规定,同时国有企业公务支出的相关规定也比较分散,没有一个集中的、系统性文件,因此国有企业在执行上级文件制度时也存在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