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定杰:申硕信息被泄 考生不应再沉默

12.05.2014  11:21

  今年3月下旬,武汉市民刘小姐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官方网站上报考了2014全国同等学力申硕考试,这是她连续第三年报考。与前两次不同的是,报考后的一周时间内,她几乎每天都能接到兜售试题和答案的陌生电话短信,而且在电话里,对方竟能准确叫出她的名字。面对个人信息的泄露,刘小姐除了担心信息被非法利用外,更对这场让她连年折戟的全国性考试的公平产生了怀疑。目前,考试主办方正在调查泄露原因。(5月11日央广网)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逐渐普及的大背景下,个人信息越来越承载着重要的商业价值。但同时,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甚至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已成一个新兴的产业,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犯罪行为,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

  在这之中,公民日常接触最频繁、信息登记最多的组织机构就是政府和企业了,如果政府和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力,无疑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最大威胁。二者之中,又数政府为首要把关人。如果放在政府机构的信息都不能得到保护,何谈在企业、社会上能有公民个人信息的权利?因此,无论是网站自身存在漏洞、遭到黑客入侵,还是内部人员的非法行为,此次的考试主办方都必须承担应有责任。

  但是,如果我们权利被侵害的公民,选择沉默、选择自认倒霉,那么“原子化”的个人永远无法形成对政府部门强大的震慑力,今后我们仍然将在面临无穷无尽的骚扰电话、垃圾短信和邮件搅乱我们的生活安宁、威胁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得不到任何赔偿和保障。因此,公民只有像“刁民”一样纠缠不休,通过法律手段形成压力,才能催生政府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动力和意识。某种程度上来说,在信息权利保护领域,公民的维权热情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公安机关的严查严打同样重要,甚至说应当是其中最积极、最强大、最有效的力量。

  诚然,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在理论上不排除公民个人信息遭泄露后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利,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松散、不明确,公民的维权在现实中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大打折扣,出现挂在墙上、悬在空中的个人信息权利。不过,法律制度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永远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改良的过程,需要千千万万个普通的个人用具体的行动去推动法律进步的车轮。哪怕只是因为五毛钱的纠纷,但一场官司至少是一次学习民主的机会。

  因此,每一个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威胁的公民不仅只是充当被保护者,更是应该能主动站出来,成为拥有自我权利意识和维权能力的个人权利保护者。也许在这条维权路上,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还将用推诿、搪塞来回应质疑和控诉,但我们的呼声必将振聋发聩、我们的行动必将让信息盗贼胆寒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