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项政府定价项目“松绑”

21.08.2015  20:53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赵亚敏、何慧香报道:8月20日,省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修订后的《江西省定价目录》。新版目录中,政府定价项目由原来16大项缩减成13大项;子项减少52项,缩减幅度达53%。包括民办教育收费、电信资费、房地产中介费等多项政府定价项目迎来“松绑”。

  政府定价项目缩减幅度达53%

  据省物价局局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叶柏青介绍,新版《江西省定价目录》仅保留定价项目13个大项、46个子项。与2002版定价目录16个大项、98个子项相比,大项减少数量为3项,缩减幅度19%,子项减少52项,缩减幅度达53%。

  记者了解到,此次放开的政府定价项目中,不少与居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重要商品价格,例如两碱外工业用盐、民爆器材、药品、烟叶收购价格等;二是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如民办教育收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铁路、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电信资费、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价格等均改为市场自主定价;三是为加快服务业发展,放开部分重要专业服务领域政府定价,如资产评估收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部分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等。

  下放至地方的定价项目达50%

  同时,新版定价目录赋予了地方政府更多定价权限,特别是那些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到市县管理。

  新版定价目录授权地方定价的达到23项,占到全部定价目录46项的50%。包括污水处理价格、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道路班车客运、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城市公共汽车票价、轨道交通票价,客运出租车运价、燃料附加费标准,具有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保障性住房销售价格、租金标准,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和住房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以及景区内垄断经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等。

  据了解,新的《江西省定价目录》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