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27.04.2016  15:43

        政商关系,自古有之,回避不得,而要正确处理好政商关系实则不易。亲密无间的政商关系曾是封建社会商人梦寐以求的致富模式,多少商人不惜重金都要攀附官员,为自己的企业寻求庇护并谋求额外的关照,而政府官员对商人的示好总能心领神会。依附官员,商人可以迅速积累财富,富甲一方,然而随着政治势力的倒台,商人苦心经营的企业也随之土崩瓦解。清代的胡雪岩为我们诠释了非正常政商关系的最终结局,近代的买办资产阶级对这种非正常的政商关系似乎并没有避之不及,依然趋之若鹜。受这种非正常政商关系的影响,晚清及近代以来,政治黑暗,经济凋敝,民不聊生几成常态,这也是我们民族工业始终难以发展壮大的原因所在。显然,这不是我们需要的政商关系。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对私营企业的公有制改造,所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组成部分,统一在政府的计划安排下生产、销售,既没有原料来源的考虑,也没有开拓市场的压力。企业成为政府的附属物,自然也就没有政企关系,只是一种命令与执行的关系。经济发展的实践证明政企不分,企业缺乏动力与活力,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企关系也不是我们所需要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企业重新回归市场。受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商人又开始寻求政府官员的庇护,一些抵制诱惑能力低的官员也顺势成为不法商人的保护伞,将手中权力转化为牟利工具,形成一种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并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诟病。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中央查处了一批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的案件,贪官落马,受之荫庇的企业也随之颓败。受此影响,许多地方官员和民营企业家都陷入了茫然,无所适从,民营企业家遇到问题不敢去找政府,政府官员对待民营企业家也是退避三舍,甚至刻意远离,政商关系关系陷入了另一个极端。

        亲密无间不分你我与泾渭分明不相往来的政商关系都不利于经济发展。亲密无间的政商关系破坏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使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政府官员不能依法行政,企业不能守法经营。泾渭分明的政商关系使政府官员疏于职守,没有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未能尽到为纳税人服务的义务。

        经济发展离不开广大民营企业家的热情参与,营造完善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恪尽职守。政府部门和企业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能不发生关系,而要正常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需要一个准则,这个准则便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工商联委员时提出的“”和“”,这两个字高度概括出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内容,为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家的行为提供了遵循。

        政府官员要做到“”商但不逾矩。政府官员承担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到实处的职责,必须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法治环境,对待企业的合理诉求要及时给与答复,对破坏经济秩序的行为要给与查处。政府官员“”商并不是允许其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企业家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在“”商中必须做到不逾矩,矩就是《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府官员必须对照准则和条例,审示自己的行为,清清白白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与企业保持“”的关系。

        民营企业家要做到“”政但不苟利。企业的职责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商品,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民营企业家如果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是不需要刻意“”政的,只需要向政府部门客观反应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即可,在“”政过程中,千万要斩断私利的杂念,不寻租、不行贿、不破坏市场规则、不做蝇营狗苟之事,以良心品质和诚信经营铸造企业形象,以“”的企业家形象展示给公众,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认可,企业才能经久不衰。

        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需要我们的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谨记并恪守习总书记提出“”与“”二字,勤政奉公,切不可因一己私利,模糊了“”与“”的边界而陷入了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不正常的政商关系将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