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举行《林业志》编纂第二轮培训班

11.03.2015  14:22





 

3月9日至10日,省林业厅在南昌举行《江西省志·林业志(1991-2010)》编纂第二轮培训班。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水文亲临培训班并讲话,各设区市林业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以及省林科院、江西农大园林与艺术学院共50个承编单位的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地方志办方志处副处长王小军、副调研员余日蓉,分别就编纂资料工作和志文初稿撰写两个主题,结合《林业志》编纂中存在的问题,详细讲授了资料搜集、长编编辑、志稿编纂的基本方法和体例要求;厅办公室就志书编纂资料工作的几个问题进行了讲解。培训班还传达了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对《林业志》编纂工作的批示精神,通报了前一阶段《林业志》资料长编编辑情况,并部署了《林业志》编纂下一步工作。

邱水文在讲话中对《林业志》编纂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 领导要到位。首先是单位主要领导认识要到位,要把编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其次是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编写内容,亲自部署编纂任务、亲自审核文稿等;再次是要安排业务比较熟悉、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并保障编纂人员充足的时间,确保编纂工作经费。 二是 人员责任要到位。各单位要相对固定人员负责编纂工作,设区市林业局和编纂任务较重的厅属单位要请一些老同志参与编纂工作;编纂人员在资料收集、撰写重点、体例规范等方面要切实担负起责任。 三是 督查要到位。要将林业志编纂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加重该项工作考核分值;厅办公室要把握时间节点,每一阶段要开展一次调度、督查和通报,通报情况呈报厅主要领导;厅编纂办要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加强业务指导;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完成。

培训班开班前,阎钢军在听取《林业志》编纂工作情况汇报后批示:“对编纂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应该表扬。对还没有完成的单位,请该单位负责同志予以重视,按要求按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对不行动的,请邱副厅长约谈该单位负责同志,并将结果告诉我。

(作者:卢建红 编辑:刘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