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部署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20.02.2017  15:11

  2月13日,省林业厅印发了《2017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文中明确了我省2017年集体林改的主要任务,即在继续抓好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林下经济等工作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个完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 号)精神,以建立健全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为核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

  两个继续:一是继续以31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和赣州市承担的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为突破口,建立健全试点形成的“四机制一模式”,即以改革遵循引领,完善制度为核心的林权流转保障机制;以操作流程统一,规范管理为基础的林权流转运行机制;以管理服务一体,统一省市县乡村五级体系建设为关键的林权管理服务组织机制;以信息技术支撑,实现共享互通为要义的网络平台监管机制;以流转形式创新,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模式,进一步系统形成在全省、全国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示范典型。二是继续探索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放活林地经营权,拓展和完善林地经营权能,鼓励支持设区市积极开展市级试点,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参照省级试点县(市)做法在其他有意愿的县(市)开展探索实践,为推动农村林地“三权”分置有序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四个提升:一是切实提升维护广大林农和其他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的能力。组织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调研活动,结合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要求,制订对设区市集体林地承包纠纷调处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工作。二是切实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水平。全省所有涉林县(市、区)要按照《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指南》要求,以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为基础,依托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权流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引导林权规范、有序流转。三是切实提升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水平。适时制订支持家庭林场发展的意见,明确示范性家庭林场的认定标准,综合运用现有管理服务手段,发挥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奖补促进作用,推进多种形式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切实提升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合力。制订出台对设区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考评办法;加强与金融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发展好林权抵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