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出台对口支援万安县振兴发展工作方案

01.07.2014  09:45

6月11日 ,国家林业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90号)要求,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对口支援万安县振兴发展工作方案》。

该方案从推进人才技术支援、加快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优势林业产业、加强林业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发展森林旅游、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沟通协调等7个方面对口支援万安县。要求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对万安县给予积极支持,对符合国家投资政策的工程项目,及时纳入投资计划予以支持。力争到2020年,万安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0.3%,森林蓄积量超过680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超过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