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福州专员办检查组到资溪县检查指导工作
7月9日至14日,国家林业局福州专员办吴满元处长、江正铨调研员、柯三三副调研员一行到资溪县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至此,圆满完成对我省奉新、乐平、资溪三县(市)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吴满元指出,通过听汇报、看资料、走乡村、访林农、查林地,对照“检查方案” 逐项认真打分,检查组评定资溪总分93.5分、为优秀等级。在资溪县检查期间,总体感受:纯净资溪、森林资溪、全域公园,深有感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县委、县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最好诠释,是将目标责任制长期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的执行结果,也充分说明林业部门保护发展工作有力有效。总体评价:一是保护发展思路好。2002年确立“生态立县”战略,2007年完善为“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以生态旅游开发为突破口,大力发展有机农业,全面放活毛竹经营,严格控制森林采伐,其思路、战略,对长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起到决定性作用。二是保护发展抓得实。制定并下发《资溪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从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管理、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管理五个方面对各乡(镇)、场进行考核,28个小项中包括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各个方面,对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地保有量等指标予以明确,做到考核、应用、奖惩三落实。三是保护发展举措新。率先在全省出台《资溪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审计办法》,对乡镇场和县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两年开展一次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审计,重点审查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等内容,其中森林防火、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行“一票否决”,审计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办法”很有开创性,又对未来产生积极推动作用。除外,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监督执法和加强管理,将全县木材流通检查、重点名木古树监护等纳入了“天网工程”;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着力建立健全日常监管、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制度;坚持每两个月最少召开一次林业行政执法会案会,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多管齐下保护发展了森林资源。
与此同时,吴满元还就《资溪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审计办法》的完善、加大林业及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投入、境内花山界至里木兴建高速公路占用林地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