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审通过《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议案)》

30.09.2014  10:33

9月25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南昌闭会。会议初审通过了《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议案)》。               

在9月23日上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就《条例》议案作了立法说明。9月24日下午,省林业厅副巡视员毛赣华及厅政策法规处、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列席了大会的分组审议会议,参加了《条例》议案的分组讨论。

目前,省人大法工委已介入《条例》的二审程序,省内外立法调研等有关工作即将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