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林业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任务完成
今视网11月5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1月5日,记者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2013年,我省分解下达中央和省投资15.44亿元,用于6074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400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55747户垦区危房改造,其中林业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任务。
棚户区是危旧住房集中区的代名词。由于历史的原因,在我国一些城市、工矿、林区和垦区等形成了一定数量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内的住房结构简易,房屋破损严重,居住条件简陋,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消防等公共设施不全,生活环境恶劣。居住在棚户区的居民,大多属于中低收入家庭,有不少是下岗失业人员、退休职工和低保户,其住房困难问题很难通过市场解决。
为此,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2008年起,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加快了城市、国有工矿、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我省农垦系统已累计实施危房改造任务14.47万户,其中完成危房改造任务8.64万户,25万农垦人因此而乔迁新居。
同时,江西农垦系统155个垦殖场已经全部制定了城镇化建设总体规划并付诸实施,其中90%以上垦殖场已经建立起了功能较为完备的公共基础设施,垦区60万人享受到了城镇居民待遇,城镇化率达到61.8%,比江西省平均水平高出14.3个百分点。
此外,据统计,截止目前,2013年我省分解下达中央和省投资15.44亿元,用于6074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400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55747户垦区危房改造。其中林业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已全部完成任务,国有工矿棚户区超额完成1462户的改造任务。
记者还了解到,日前,省发改委和省林业厅下发江西省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今年国家安排我省2013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585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金。
计划同时明确工程建设补助方式及标准,2013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采取中央定额补助的方式:退耕还林人工造林(乔木)中央补助标准为300元/亩,封山育林中央补助标准为70元/亩。此次补助共涉及我省人工造林(乔木)160000亩,封山育林150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