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双黑单” 治旅游病有疗效难拔根

31.07.2015  10:36

  今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将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乱象,包括建立旅游企业“黑名单”、公众可随时上网举报不文明游客、旅游投诉有效处理期内100%结案。“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网上报送系统”即将上线,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均可以通过系统报送、查询旅游不文明信息。(7月30日《京华时报》)

  上半年,国家旅游局没少忙活,连推八项举措,包括掀起旅游厕所革命、治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景区行为、管理旅游不文明行为等,重拳整治旅游市场,取得了一定成效。仅在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战役”中,就有44家A级旅游景区被摘牌,有1家5A级旅游景区被严重警告、9家5A级旅游景区被警告;有12家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33家旅行社受到责令停业整顿处罚。

  为建立文明旅游长效机制,《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业已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一至两年,期限自信息核实之日算起。在秩序整治方面,重点突出,如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发布虚假广告误导诱骗游客,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等行为,得到严查。由于采行联合执法,力度也很明显,一些地方欺行霸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就公众体验来看,仍存在不尽人意之处,似乎有按下葫芦起来瓢的感受。双“黑名单”的推行,对规范旅游市场功不可没。但让人总感到像红药水,涂抹外伤可以,治内病就力道不足了。

  一个人外出旅游一把,能否得到愉悦,最终的满意度如何,与导游的服务质量关系很大;导游的服务质量如何,与导游的薪酬保障机制关系很大,甚至是决定性的。

  如“低价团”现象层出不穷,与旅游行规失当不无关系。很多旅行社自立家规,导游不享受带团工资和补贴,甚至还要交一定的“人头费”,收入来自客人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提成。这样的规矩,使做导游如同赌博,把服务变成了与客人的博弈,一旦利益平衡心理被打破,就会引发劳资纠纷甚至发生群体性事件。

  从顶层设计上改革导游管理体制,势在必行。首先,有必要实行导游资格证与导游证并行的制度。从业者考取导游资格证之后,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方能取得导游证上岗。这样的制度设计,更有利于对导游进行从业操守管理。其次,从根本上改革完善旅行社用人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关系。使导游由社会自由职业者变为公司员工,成为有单位的人,进而从组织结构上保障导游的合法利益,实现对导游的科学管理。

  从人事管理上理顺关系,是根治旅游乱象的体制保障。发生旅游纠纷,舆论的关注点往往集中在一线导游身上,其实,背后的始作俑者旅行社,最难脱掉干系。如果旅行社进行规范经营,正常给导游发工资发出勤差旅补贴,导游为游客服务自然就上心了。没打算让游客多掏腰包的服务,才是真服务。

  游客、企业“黑名单”双管齐下的策略,肯定有助于提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水平和效果。通过公示惩戒方式打击旅游失信行为和不文明行为,是一种倒逼机制,对规范旅游市场、行为必有疗效。但体制上的问题,才是病源病灶之所在。辩证施治,内外兼顾,才能祛症除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