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意见 以实现农民增收为目标

22.10.2014  11:31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21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0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林业厅获悉,为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生产关系变化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我省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江西出台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意见,图为婺源县1605.5亩林地流转项目。

  据省林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我省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加强生态建设为立足点,以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和效益,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的,以促进商品林林地流转为主线,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放活经营权,健康有序推进林地流转,实现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统一。

  “林地流转遵循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形式多样,坚持注重生态、规模经营、提升效益三个基本原则;通过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资源增长、产业发展的目标。”相关人士表示。

  而《意见》明确,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突出林地流转形式、林权管理办法、产业发展方式、资源管理机制“四个创新”;在保障措施上突出“三个强化”,即强化林地林木产权保护、强化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做到“三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示范指导、加强宣传引导。

  据悉,我省在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鼓励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健全林地流转公开市场,创新林地流转管理手段,强化林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