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0.2014 11:2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农业农村生产关系变化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加快现代林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办发[2014]2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以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加快农民增收致富、加强生态建设为立足点,以提高林业现代化水平和效益,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目的,以促进商品林林地流转为主线,因势利导、积极稳妥放活经营权,健康有序推进林地流转,实现家庭经营与规模经营相统一;要遵循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形式多样,坚持注重生态、规模经营、提升效益三个基本原则;要通过推进林地流转,促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资源增长、产业发展的目标。
《意见》明确,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突出林地流转形式、林权管理办法、产业发展方式、资源管理机制“四个创新”,鼓励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健全林地流转公开市场,创新林地流转管理手段,强化林地流转纠纷调处机制;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创新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在保障措施上突出林地林木产权保护、政策扶持、科技支撑“三个强化”,做到组织领导、示范指导、宣传引导“三个加强”。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0.10.20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