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水期鄱阳湖螺蛳“灭绝式”捕捞改头换面

27.10.2015  09:41

    鄱阳湖进入枯水期,少数渔民将渔船改装升级,以灭绝式的手段大肆捕捞湖区的螺蛳牟利。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省农业厅近日印发《关于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的通告》,明确规定,从1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

    ◆改头换面

    利用新型渔具疯狂捞螺蛳

    近年来,随着捕鱼收入减少,受利益驱使,部分渔民将目光盯向湖底丰富的螺蛳资源,他们改装渔船,升级渔具,换上大功率吸螺机,取代原来的拉网捕捞。白天停靠码头,晚上偷捕螺蛳。

    本报曾在7月24日刊发了鄱阳湖区每天有上百艘渔船疯狂捕捞螺蛳的报道。针对愈演愈烈的非法捕捞行为,省渔政部门在鄱阳湖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抑制了吸螺船在湖区疯狂作业的势头。然而,吊杆式机动捕螺渔具以新面目出现,再次向渔政部门发难。

    “这种渔具是今年突然冒出来的。”渔政部门发现,几乎在一夜之间,捞螺蛳的渔船都进行了改装,在船头装了一个铁质吊架,由机动渔船拖拽的沉底网具。除了鄱阳湖,多条内河也出现它们的身影。由于国家和省里没有出台法规禁止,渔政执法部门虽然了解,但却无法可依,很难彻底干预。

    “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是一种改进型机动底拖网,对水底植被的破坏性极大,严重影响水域生态环境,影响自然渔业资源的增长,势必改变湖底水草、贝类等水生物的生存环境。”生态专家担心,螺蛳是净化水质的“领头军”,过度捕捞会危及湖泊生态。眼下枯水季已来临,再不进行整治,将给鄱阳湖生态带来灭顶之灾。

    ◆依法行政

    反复论证确定为有害渔具

    实际上,鄱阳湖疯狂捕螺的背后,既有利益的驱使,但也暴露出执法部门的尴尬。在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升级渔具捕捞螺蛳,其实就是部分渔民与渔政部门上演的一场博弈。

    “人们都在呼吁鄱阳湖不能捕捞螺蛳,但是法律条文只禁止吸螺船,对使用其他渔具捕捞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省渔政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执法人员和渔民都不确定新出现的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是否为非法渔具,打击整治也就无从谈起。

    前不久,我省组织专家对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进行评估论证,邀请了科研院校、行政机构等专家学者,经过反复评估认证,明确其对水域生态环境破坏性极大,属禁用渔具。

    近日,省农业厅印发《关于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的通告》,明确规定,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吊杆式机动捕捞螺蛳渔具。

    《通告》要求,禁用渔具的所有者、使用者须在10月31日之前,对该禁用渔具进行清理和更换,并要求今后不得随船携带该禁用渔具。违反通告规定的,渔政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进行严厉查处。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我们将严厉打击机械吸螺、机动底托网、电毒炸鱼、使用密眼定置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渔政工作人员说。

    近期,渔政部门将组织开展打击吊杆式机动捕螺渔具的专项执法行动。(记者 徐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