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年查办厅级干部32人 查办大案2936件

26.05.2015  12:05

  5月26至28日,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专门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记者获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年来查办厅级干部32

   职务犯罪大要案比率上升至80.7%

  查办案件既是反腐败的治标之策,又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因此,全省检察机关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强化侦查职能,实现“以查促防”。

  据统计,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755件554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23件425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2件1290人;查办大案2936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290人,其中厅级干部32人。

  记者了解到,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大要案逐年增加,其中大案比例由2012年的70.1%上升至2014年的80.7%,要案比例由2012年的4.7%上升至2014年的5.9%。据省检察院职务预防处处长李凯俊介绍,从查处职务犯罪案件领域和系统分布看,案件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涉农、民生等领域。其中,涉及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771人,涉农领域1446人,社会保障领域243人,征地拆迁领域3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