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

26.12.2013  12:33

25日上午,江西省国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答记者问阶段,相关负责人对江西省小产房清理工作做了介绍。

江西对小产权房一律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发证

江西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违反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法律所不容。

江西省将严格执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有关要求,对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旧村改造等方式建设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等,一律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对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设立12336举报平台受理农村违规建房举报

负责人透露,江西还将强化执法监管,保持打击“小产权房”等农村违规建房的高压态势。加强动态巡查,督促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所加大对农村建房的巡查力度,并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制止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农村违规建房行为。聘请执法监察信息员,要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聘请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及时发现报告农村违规建房行为。

在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12336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农村违规建房举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结合每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对各地农村违规建房行为进行清查整改。江西省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实施部门联动,加大对“小产权房”等农村违规建房的查处力度。

明年6月底前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

关于开展“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国土厅已经向省政府进行了专报,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小产权房”清查工作建议。同时,经省政府同意,国土厅联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小产权房”清查工作范围、目标任务和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严厉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项工作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