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洪举:查处中秋送月饼应走出割韭菜困局

12.08.2014  13:41

  据中纪委网站消息,中秋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月10日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时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人民网8月11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滥发津贴补贴,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临近中秋,中纪委再次开通公款送月饼等四风问题举报窗口,说明中央在反对腐败问题上的决心和毅力。问题是,多数政府部门在公款送礼上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各种方式规避公款与送礼间的关系,导致难以认定公款送礼这一违规行为。

  就是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明目张胆用公款购买礼品送人情的事例也是少之又少,八项规定出台以后,被曝光的公款送礼事例也不多见。原因在于,多数单位不管是以何种款项购买礼品,均不会傻到在报销发票上写明是什么礼品,以致于无法认定公款与礼品间的必然关系。

  实际操作中,购买礼品的单位一般会要求商家将发票打印成办公用品,为了应对数额较大办公用品需要列入国有资产详单的规定,商家还可应要求灵活地开具相应发票。譬如,用公款一次性购买10000元的礼品,商家可以分别出具5张不同时期的办公用品发票,以便单位财务报销。而且,还可以会议费、住宿费等形式掩盖公款购买礼品行为。上述隐蔽性公款送礼行为就难以认定。

  还有一些情况是,先以工作人员个人名义购买礼品,待风头过后以差旅费等名义予以报销,或者商家先赊销给政府部门各种礼品,待到年底统一结账。这些行为的隐蔽性更强,有关部门根本难以查处。

  公款送礼,送礼部门也是有苦难言。由于上级对下级考核机制的不明确和影响官员上升途径的不确定因素过多。现实中,多是下级单位送给上级单位,下级领导送给上级领导。否则,日常工作就难以得到上级的指导和支持,年终考核也会被以各种难以说清的名目扣分。未送礼表达心意的领导,恐怕更会莫名其妙地被扣帽子,穿小鞋。因此,宁可冒些风险,一些单位和领导也不惜慷公款之慨,为单位和领导个人铺路。

  而收了礼的部门和领导,自然心中有数,在查处公款送礼、单位排名、个人升迁等各种问题上有所偏向。明知下级用各种对策在糊弄欺骗上级,也不会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

  严查公款送礼,走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泥淖,摆脱割韭菜式困局,不仅需要有针对性地健全财务公开、审计问责制度,让下级不敢用公款送礼。更需要扎好制度篱笆,将权力关在笼子里,促使有关领导管好自己的口,管好自己的手,不敢收受各种礼金。还需要完善上下级考核办法和官员升迁机制,科学有效地规范上下级关系,让下级不想为了投机取巧而公款送礼。否则,中秋送月饼只能是查了一批又一批,年年查处年年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