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集中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

26.11.2015  20:23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宜春市从今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重点对2012年以来全市基层党员干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骗取套取农村集体资金和国家补贴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据统计,全市共排查出问题线索657条,立案281件,涉案人员357人,其中乡科级干部5人,村干部31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79人,移送司法机关44人;共查出涉案违规资金3919万元,其中上缴财政628.8万元,纠正3188.7万元。

  宜春市委、市纪委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职责,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深入宣传发动,分级召开乡镇主要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纪委书记、村组干部参加的动员会,做好动员部署和政策宣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和专栏、条幅、标语等宣传语加强宣传引导,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最大限度地发动基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强化督促指导,实行“四个一”工作法则,即每周一调度,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每月一督查,由市纪委牵头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地解决实际问题;每季一通报,通报案件线索的摸排、核查以及立案查处等方面情况;年度一考核,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各地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据悉,该市对全市2612个村(居)委会2012年以来集体经济收入情况进行了大梳理、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对集体资源多、资金量大的村(居)委会,以及城关村开展排查。同时,市、县、乡上下联动,从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网络舆情等方面,对近年来反映各地基层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从中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仅市纪委转交问题线索就达141件。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范围延伸到村(居)委会和基层站所,根据摸排清单,紧盯集体经济收入多、资金来源项目多、征地拆迁面积多和信访反映多的村(居)委会。同时,由县乡两级纪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5至7个不等的问题线索核查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依据问题线索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逐一实行销号制核查,做到不遗漏任何一条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问题、不忽视任何一项不明情况。

  在专项行动中,该市注重抓实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先后对查处的29起基层腐败典型案例分4批次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人员编印案例剖析材料,分析基层干部腐败特点、问题产生原因,提出解决对策,供各地参阅;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村支书、主任培训班必修课程,由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为参训学员以案说纪;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加强村组干部教育培训,增强基层干部依规办事、廉洁从职意识。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轻微违纪、普遍存在的问题,以批评教育为主,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查自纠;对拒不整改的、情节比较严重的、群众反映强烈,尤其是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专项行动期间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查处。

  此外,该市对平时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导致发生基层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严格实行问责;对在摸底、排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以及对发现案件线索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该市督促农业、财政、民政在全市推行“组账村代理”制度,全市183个乡镇(街道)全部挂牌成立“三资”委托代理中心,2195个行政村全部与乡镇(街道)签订代理协议;针对国家惠农补贴等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财政、农业、林业、国土、水利、交通、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强化专项审计,切实保障涉农专项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