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替考不能总靠记者报案

09.06.2015  18:54

  全国高考第一天,南方某媒体就以“记者卧底替考组织参加高考曝光跨省团伙”的形式,报道了有团伙组织在江西实施高考替考事件,湖北个别高校多名大学生加入,试图通过充当“枪手”牟利,记者已向当地警方报案。(6月8日《北京青年报》)

  人们怀疑,假如没有媒体记者的主动,这些替考案件是不是就不会被发现,其利益链上的“不法分子”是不是都可以“如愿以偿”?进一步,精力所限,那些媒体记者至今还未能介入的地方,是不是绝无替考等舞弊现象?

  从本该由监管部门主动发现的问题却往往要靠“记者报案”的现实语境看,这些怀疑并非无理。依靠“记者报案”的背后,其实对应的是监管失察、麻木甚至“睁眼瞎”。以此番替考的“枪手”为例,调查发现,他们均持有由“上线”提供的具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准考证”,而且这些证件信息已存于江西教育考试院系统。如果说监考人员识别身份证和准考证主要靠肉眼,给了替考者钻空子的机会,可为何替考者照片能进入江西考试院系统?这么明显的破绽,监管是如何把关的?

  这说明替考不只是“上线”一个人在战斗,而是有组织地里应外合。这起事件中,替考者可以凭空办理学籍、准考证,可见有关制度形同摆设。这暴露出当地管理存在严重的漏洞。必须严肃追查内鬼,深挖替考背后存在的利益链。

  在各地清理加分政策、越来越重视“裸分”的今天,高考公平的要义不言而喻,监管不能“睁眼瞎”,不能老是靠“记者报案”时再来查处。而是必须主动作为,及时发现和查处。更重要的,则在于亡羊补牢,彻底铲除替考以及其他舞弊的土壤。也许哪一天,查处高考替考和其他舞弊行为,不再依靠“记者报案”或记者已“无案可报”了,我们的高考才算真正步入了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