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将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领导买官卖官问题

24.01.2015  14:26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粤纪宣报道 新快报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广东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获悉,2015年,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查处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买官卖官、官商勾结、“裸官”贪腐、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正厅级干部被查处27人

据统计,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4917件,初核线索21900件,同比上升38.5%;共立案11168件11315人,同比分别上升53.8%和36.8%,结案989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782人,移送司法机关734人。

2014年全省查处地厅级干部95人,其中正厅级干部27人,已经和即将移送司法机关的有37人,查处数量居全国首位。

相比之下,2012年和2013年查处地厅级干部均为38人,2014年查处的地厅级干部同比是上一年的2.5倍;2013年查处的正厅级干部9人,2014年查处的正厅级干部是上一年的3倍。

32名纪检干部被查处

另外,2014年先后查处了汕头市纪委书记邢太安、梅州市纪委书记李纯德、茂名化州市纪委书记陈重光等32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其中8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同时,对38宗重大案件的实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集中奖励。

省纪委要求,全省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守政治规矩,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同时,全面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在办案方面,要健全防逃追逃机制,提高查办涉外案件和境外追逃追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