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第十一督查组赴抚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11.03.2016  16:29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赣安[2016]5号)要求,  3月1日至3月4日,由省公安厅杨军副巡视员任组长,江西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第十一组,在抚州市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督查。

        督查组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和省委强卫书记、省政府鹿心社省长近期就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批示指示精神,听取了抚州市、南丰县、崇仁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抽查了江西隆昌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佰特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丰县未来城项目部建筑工地、南丰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中石化崇仁分公司、泰鹏购物中心、江西天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松聚源矿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进行了反馈。

        督查组充分肯定抚州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安监部门对“两会”期间及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周密部署。对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督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督促相关企业尽快整改到位。督查组要求抚州市在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中,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和工作会议精神,统筹部署好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要突出当前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把企业节后、会后复产复工关,严防节后、会后安全生产事故反弹;三是深刻吸取上饶市广丰区“1•20”烟花爆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准,着力推进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顿攻坚工作,持续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