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调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 城镇:每人每月最低补13元

17.04.2014  19:00

人民网南昌4月17日电 (肖成)日前,江西省发改委会同江西省民政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城市每人每月最低标准为13元,农村最低标准为7元,分别提高了3元和2元。新规于4月15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补贴重点对象为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此外《通知》增加了中止联动机制条件的条件,明确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中止联动机制。

通知》规定,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同时还规定各设区市统计调查部门要及时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及时提供相关价格指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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