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398栋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出炉

10.10.2016  11:02

  

  历史建筑,承载着广州城市独有的历史人文地理遗产,过去由于侧重经济发展,保护力度不足导致许多历史建筑被拆,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批评。为了改变这一局面,从2013年起,广州市政府分批公布了广州历史建筑名录,对纳入名录的建筑依法进行日常巡查和保护。

  除了保护之外,如何对历史建筑的修复和活化提出技术指引,引导产权人对其改造利用也是保护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在过去两年里,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员会和规划编制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对首批398栋历史建筑进行了逐栋的入户调查,确定哪些部位有历史价值需要保留,哪些无价值可以在后续改造中舍弃,再拍图编号留档成册编成规划。经过多轮修订后,这一规划终于经过广州市政府审批。

  本次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和398处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两部分,通过规划条文和图片两种形式,对每一栋建筑如何改造、如何利用提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建筑的价值、特色以及完好程度,规划将398栋历史建筑分成两类进行保护,第一类建筑的主要立面、主体结构、平面布局和特色装饰、历史环境要素基本不得改变,第二类建筑中体现历史风貌特色的部位、材料、构造、装饰不得改变。

  图则方面,规划为每一栋建筑都编制了一张法定保护图则和一张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前者记载了建筑的基本资料,如名称、地址、编号,还记载了该建筑所处保护区位、年代、风格、历史资料和价值认定,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类型(一类或二类保护)和禁止性功能,后者则认定了该建筑的核心价值要素及保护要求。

  例如,被认定为广州首个历史建筑的文化公园水产馆,图则上记录了它的保护红线范围,认定其“纤秀的柱子,轻盈的楼板,灵动的线条,通透的印象,已露出之后岭南现代建筑形式特征的端倪”,当需要对其大修或者对外立面进行修葺时需要经过建筑专家的论证,功能上则禁止做危险品仓库、批发市场等会破坏其价值的用途。

  广州市国土规划委员会表示,保护规划的出发点是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历史建筑进行合理利用,因此保护规划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禁止性功能设定、价值要素认定等方面,都在保护历史文化价值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对业主合理使用建筑的限制。

  本次规划的最大亮点是首次建立广州历史建筑的保护图则体系,把需要保护的内容逐一精准划定,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了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业主、住户、使用人、街镇和各管理部门都能清晰识别价值要素,明确保护要求,对是否属于轻微修缮、是否要报建,做到有据可依,指导历史建筑合理利用和修缮。

  有了本规划之后,下一步房管部门将建立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年度核查制度,制定年度修缮计划,为保护历史建筑的业主或者使用人提供历史建筑修缮的咨询服务。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城管部门和相关技术单位可据此初步判定日常维修和修缮是否涉及价值部位,一旦发现有人在施工中对历史建筑中需要保护的部分进行破坏,则可以立即介入干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09.28 穗国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