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栋:是什么逼得千余村民“抢”房?

23.05.2014  12:21

  据焦王庄村村民王先生介绍,焦王庄村共1000余户村民。自1995年起,该村开始拆迁,宅基地拆迁后村户迟迟拿不到房子,昨天上午9点多,通州区焦王庄村近千名村民将回迁楼各个大门砸开,开始抢房,抢到后或坐或躺在屋内。昨天下午6点多,抢到房子的村民搬来被褥准备在屋内过夜(5月22日京华时报)。

  本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守着自己的土地平淡的生活着,本来与“强取豪夺”一点都挨不了边,可是昨日北京市通州区王庄村1000余户村民为了自己应得的房子而“揭竿而起”,使人不禁由此疑问?是什么逼得千余村民去“”房?是当地有关部门长期“鸠占鹊巢”?还是“村委会”的工作失当?村民这种“行为”又是否合理?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空前飞跃,一些城镇化的发展也不断加快,一些城乡郊区的村落也相继被开发,村民为了响应国家政策,配合政府工作,与有关部门达成协议,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一些“潜规则”的操纵下,本该属于村民的“回迁房”却迟迟不能到达村民的手里,以至于在焦急又漫长的等待下,村民再也不能“坐以待毙”。

  村民把自家宅基地看的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在我国大多数人的意识里,房子是一个家庭生活生产下去的“”,是老一辈人一生一世的念想,正是这条精神纽带铸就了每一个家庭的延续与传承,土地对于农民对于每一个公民都承载着太多无法言明东西。

  据当地村民介绍:自1995年拆迁以来,分到手里的房子,与当初协商的补偿方案,结果有很大出入,且当地很多村民的情况都是一样。如今小区房子迟迟不能拿到。不排除当地有些相关的部门和个人为了利益暗箱操作下“中饱私囊”,置村民的财产于不顾挑战法律的权威,当地村委称对回迁房相关事宜并不清楚,笔者不仅要问?“村委”全称“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当地“村委会”对村民的事“置若罔闻”又是否合格担任村民与国家政府沟通的桥梁作用?

  对于此次事件,村民的做法虽然太过偏激,可是导致事件发生的主要因素还是当地有关部门未能履行承诺,于回迁房一事对村民一拖再拖,当地执法部门应该尽快查清实施真相,督促有关部门应该把“回迁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勿投机取巧耍小心思,要时刻牢记,房子对民众的巨大意义,但这并不意味鼓励村民,争抢房屋,村民也应牢记遇到事情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切勿再走偏激道路,应通过法律堂堂正正正大光明的拿到属于自己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