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树林:“株连式”拆迁背后的权力任性

12.03.2015  01:46

  职工家被政府征收,单位下发红头文件,责令其限期搬迁,否则将其停职。3月10日上午,一份落款“金寨县中医医院”的红头文件在网上流传。当天下午,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中医医院一负责人对此回应称,下发文件是为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同时也是为了让职工享受到政策,保障职工利益。(3月10日新京报网)

  只因房屋为配合征迁,“吃皇粮”房主、妻子以及弟弟就被“株连”,暗的不说,妻子所在的中医医院竟下达红头文件责令拆迁,否则县人社局将对妻子进行停职处理,这事情发生在依法治国的当下,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而这无疑又是一起十分典型而恶劣的“株连式拆迁”事件,一家人被当成了拆迁的“陪绑”对象,沦为基层政府拆迁的施压点,背后折射的则是权力的“任性”。

  说起“株连式”拆迁,不得不提起2003年发生在湖南省嘉禾县的事件,当时约有160多名公职人员受到“株连”,当地甚至喊出了“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暴戾口号。然而这样的拆迁被央视曝光后,不仅让嘉禾一度陷入舆论的漩涡,而且让身处风口浪尖的5名官员丢掉了乌纱。嘉禾事件10多年来,一些地方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引进项目,还是不择手段,并屡屡将“亲情逼迁”和“株连式”拆迁作为法宝。不可否认,征迁工作是一件令干部们头疼的事情,因此为了“搞定”拆迁对象,不惜调动一切社会资源投入其中,从直系亲属到七大姑八大姨,均被强制性赋予义务去帮助政府完成拆迁。特别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更是成为了“香饽饽”,政府一步步将他们逼入这种两难的境地,这说白了属于“软暴力”的一种呈现。几年来,针对“株连式”拆迁这一违法行为,媒体的指责和批评也不绝于耳。

  鉴于此,2010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通知,提出对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2011年初,中央纪委、监察部再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株连式拆迁”等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督检查,可谓言之凿凿。正如媒体分析,“株连式拆迁”本身就是违法拆迁,既违反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也涉嫌严重违反《劳动法》、《公务员法》及相关法规。但是,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但好像自嘉禾事件后,那些采取“株连式”拆迁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惩处的真是鲜有耳闻,要么就是笔者太孤陋寡闻了。

  正是权力的任性和地方的纵容,让“株连式”拆迁屡禁不绝,在各地不断上演,而金寨县这起事件发酵也不过是沾了“红头文件”的光了吧。因此,要大量减少甚至杜绝“株连式”拆迁,必须管住权力的任性而为,就必须将“权力”真正关在笼子里,无需赘言。其实,关于征迁,国家的法律已经够详细和完备了,关键各地要真正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去落实法律的规定。同时,对于群众的举报,有关部门要真正很下手来去查处,对于违法乱纪者必须给予“重拳出击”,只有这样才能让广大官员对法律产生敬畏感,才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

  “株连式拆迁”是一种打着亲情幌子的变相强拆,对此各级政府决不能放任自流,而而应加大惩处力度,使拆迁工作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