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荣获全国表彰

18.10.2016  23:35

 

      近日,我校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被团中央命名为2014-2015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该项活动由团中央主办,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等12家部委共同评选,原则上每1-2年评选一次。此次共有630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其中,全国共青团系统42家,江西共青团系统2家。我校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也是此批获得命名的唯一一个来自高校系统的机构。
      我校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自2009年注册登记成立以来,一直以“关爱青少年成长,情系社会服务”为使命,利用专业优势,着力践行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矫正青少年偏差行为。先后开展了《未成年犯增能坊服务项目》、《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工介入项目》、《危机青少年干预项目》、《闲散青少年成长计划》、《心灵港湾—流动人口子女预防犯罪服务项目》、《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项目》等多个专业服务项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文/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