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高新区“高校维稳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02.05.2018  19:53

高新区综治办、高新公安分局下发的《关于2016—2017学年度高校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我校被评为2016—2017学年度高新区“高校维稳示范单位”,保卫处治安科科长刘兵被评为“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综治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方针,全面落实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校园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升师生员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文/图   校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