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临川2校长截留套取学生伙食费用于购买烟酒等消费被处分

16.12.2015  11:5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15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12月15日,记者从抚州市纪委获悉,近日,临川区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包括2名中小学校长套取、截留学生伙食费用于学校招待费和购买烟酒开支,1名小学校长套取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用于发放福利。

  据通报,河埠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唐友生滥发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5年期间,经唐友生同意,河埠中学截留学生伙食费46.43717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老师福利、支付学校招待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友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连城中心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杨宽明违反公务消费有关规定、滥发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5年期间,经杨宽明同意,连城中心小学套取学生伙食费17.2699万元,用于学校招待费和购买烟酒开支;套取教师伙食费13.3155万元,用于发放该校本部老师中午照看学生费用;2015年违规将不能报支的购买烟酒费用1.156万元放在办公用品中报支,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临川区公务消费管理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宽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腾桥中心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谢珍祥滥发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经谢珍祥同意,腾桥中心小学以村小教师的名义套取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7.518万元,用于发放教师加班费等福利,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谢珍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上交区财政。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主任曾志文违反公务消费有关规定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曾志文通过虚增电脑配件的方式开具发票,在西大街街道办事处财务上将不能报支的购买香烟款4500元予以报销,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临川区公务消费管理有关规定。经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志文同志党内警告处分。